日前, 我公司取得国家商标总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书,将"拓普伐"、"TOPFIRE"品牌标志注册为商标。
根据商标局核定的使用范围,我公司有权将此商标在照明电池类、电力蓄电池、光电仪器等商品分类第9类产品上使用;
以及照明设备、电炊具、通暖设备等商品分类第11类产品上使用。即日起,我司拥有此商标专用权, 此商标亦受到国家法律
法规保护。
商标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。"拓普伐""TOPFIRE"成功注册为商标,不仅使我司品牌商标能够得到国家强制力
的保护,而且对规划品牌发展、维护企业名称以及扩大企业影响,都将具有积极的意义。我司也将制定品牌发展和保护规划,
努力实施品牌经营战略;实现品牌的健康长远发展。
拓普伐事业部
2011-5-31